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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具体来说就是——都察院的根本职责便在于监察百官,即上至王公大臣,下至地方小吏,凡有“奸邪,构党,作威福乱政”之举,或有“猥茸贪冒,坏官纪”之行为,都察院皆有权弹劾,此外,都察院还可与刑部,大理寺共同审理重大案件,即刑部负责审判,大理寺负责复核,而都察院则全程监督,以确保司法之公正等。】
【当然,都察院也还有其他职能。】
【如巡按地方——昭朝的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,会定期被派往各地“巡按”,代表天子巡视地方,考察官吏,审理冤狱,查算钱粮,权力极大,被称为“代天子巡狩”,而且除了监察之外,都察院还负责监督科举考试,巡视仓库,监军纪功,甚至在朝会上纠察礼仪等,总之在风纪监察方面,都察院便是当朝天子的话事人。】
【而说起师乐臣,这位师皇后的亲弟弟,昭武帝的妻弟,在前期可谓十分低调,并不显眼,但其在律法一道上颇有钻研,这期间昭王命人重修《昭会典》,便是交由师乐臣主持修撰,将内乱期间被破坏的制度重新梳理编次成册,使政务有章可循,百官有法可依——其完全就相当于是昭朝的“行政制度大全”和“官员办事手册”。】
【都察院日常监察百官,依据的便是《昭会典》里记载的各项规章制度。】
【所以《昭会典》的重修,无疑为都察院等所有衙门恢复工作秩序都提供了重要依据!】
【也因此,《昭史》中评价道:乐臣既领都察院之职,乃以《会典》为准,率同僚巡行诸司,纠劾违规,褒奖守制。盖武安之初,朝堂百废待兴,所缺者非止人才,亦缺制度。师乐臣以律法之才,成《会典》之修,使朝堂有法可依、百官有章可循;又以身率都察院,行其法于诸司,新制之所以能迅速落地,朝堂之所以能由乱入治,其功虽不显于外,而效实著于内。观其为人,不争不抢,不矜不伐,以一身而系一朝之规矩,可谓社稷之臣也。】
“”
同时涉足都察院与《昭会典》编撰。
既能执笔定典章,又能秉公纠百官。
啊这
大皇子的妻弟竟是如此吗。
所以也难怪要说“执宪于朝”,这可真是
眼下齐恒等人尚未至入朝参议的品级,虽然也早有耳闻这几人在各自职位上皆是表现不俗,但升迁也没那么快,只是现下,天幕再次提及这四人,怕是往后他们受到的“注目”只会更多,更何况眼下,又哪里还有什么阻碍。
毕竟他们大皇子和七皇子殿下,怕是已经无人可再撼动了啊
一时间,不少人心中简直五味杂陈。
而且这源头也不知该从何说起。
倒是祁莫扫了这朝堂一圈,将某一些人表情尽收眼底,笑笑没说话。
局势即将“明朗”之际,其实也正是人心最浮动之时,毕竟“新人”终归要替代“旧人”——怕是不止他那位父皇心有难以言说之感,对于这朝中某些人而言,恐怕也同样如此,若以为能左右他和他哥,那便是大错特错了。
但又能怎么办呢。
都走到这一步了。
他哥绝不会让,他更不会。
【当然,不止是师乐臣,还有齐恒,甄子濯,柯嘉志这三人。】
【昭王这第三件事,便是推广酉州经验,以“试点推广”的方式逐步向全国铺开——即优先选定个条件相近的州府试行,而作为在此事上颇有经验的齐恒三人,初期便亲自前往指导,再根据各地反馈逐步调整等。】
【这里主要有一条完整的循环动线:】
【即昭王派齐恒等酉州旧部前往指导,而每有地方官来京述职,昭王必亲自询问推行情况,且将问题汇总后,再通过驿站密报给昭武帝——而后昭武帝在外巡视之时,也会刻意绕道那些试点州府,实地察看成效等。】
【除此之外,发现问题便会即时回信给昭王,并提出调整建议。】
【如此短时间内,酉州精耕细作之法,水利修筑之策,田亩测量之术等,便陆续推广至大昭半数以上的州府。】
【而我们再回到昭王对昭明帝的教育上——于各州府推行酉州经验一事中,昭王甚至曾让齐恒等人带昭明帝亲下这些州府去实地感受,当时这件事还遭到了一些大臣的反对,可结果,反倒是昭明帝亲自站出来表态说愿意。】
“七殿下?”
听到这里之时,有大臣下意识脱口而出:“储君乃国本,身系社稷安危,岂可轻离京城?”
“而且以天幕之言,各州府初行新政,民情未稳,储君亲临其地,若有闪失,恐怕无人能担待得起吧?”
冯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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